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山阳镇二桥
工业集中区
邮箱:sale@yzhuidong.com
电话:0514-88283195
手机:13511709229
汇东首页》企业新闻
 
电缆用聚脂带|聚酯带的生产标准
 最新动态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4-27 11:11:01 阅读:2383

电 缆 用 聚 酯 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经机械分切加工而成的电缆用聚酯带(以下简称聚酯带)的范围、规格、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电线电缆绕(纵)包用的聚酯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勘误的修订版) 适用于本标准。 GB/T 13542.1-2009 电气绝缘用薄膜 第1部分:定义和一般要求 GB/T 13542.2-2009 电气绝缘用薄膜 第2部分:试验方法 GB/T 2951.11-2008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1部分:通 用试验方法 厚度和外形尺寸测量 机械性能试验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3 分类和命名 电缆用聚酯带的型号及代号规定如下: PET □ □ 宽度(mm) 厚度(mm/100) 型号 例1: PET 0450 电缆用聚酯带的厚度为0.04mm、宽度为50mm。 4 要求 4.1 聚酯带所用原材料应符合GB/T 13542.1-2009标准的有关规定。 4.2 外观 聚酯带表面应平整光洁、无污垢、油渍、无颗粒、气泡,皱折和导电杂质,允许有晶点存在,聚酯带边缘应整齐无破损。 4.3规定与尺寸 4.3.1聚酯带成卷直径不大于400mm。 4.3.2聚酯带宽度允许偏差为标准宽度的±10%。 4.3.3聚酯带厚度及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聚酯带厚度及偏差 标 称 厚 度(mm) 允 许 偏 差(mm) 0.025 0.030 0.005 0.040 0.050 0.007 4.4 聚酯带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聚酯带性能指标 序 号 项目名称 单 位 指 标 1 抗拉强度 ≥ MPa 98 2 断裂伸长率≥ % 50 3 收缩率 ≤ % 5.0 5 试验方法 5.1试验条件 实验应置于温度20℃±5℃,相对湿度65%±5%的环境中,6小时以上方可进行试验。 5.2外观 在正常自然光下用目测法进行。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中的4.2的规定。 5.3宽度 用钢尺或游标卡尺测量,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中的4.3.2的规定。 5.4厚度 用钢尺或游标卡尺取5个点测量,其平均值应符合本标准中的4.3.2的规定。。 5.5抗拉强度 按GB/T 2951.11-2008和GB/T 13542.2-2009的规定进行。试样宽度为25±0.1mm,长度为200mm,原始记录长度为50mm。试样数量为6个,拉力试验机的拉伸速度为(50±10)mm/min.试样结果取6个试样的平均值,其结果应符合4.4表2中的规定。 5.6断裂伸长率 按GB/T 2951.11-2008和GB/T 13542.2-2009的规定进行。试样宽度为25±0.1mm,长度为200mm,原始记录长度为50mm。试样数量为6个,拉力试验机的拉伸速度为(50±10)mm/min.试样结果取6个试样的平均值,其结果应符合4.4表2中的规定。 5.7收缩率 按GB/T 13542.2-2009的规定进行。试样结果取6个试样的平均值,其结果应符合4.4表2中的规定。 6 检验规则 6.1 聚酯带应进行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 6.1.1 出厂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的4.2 、4.3 。 6.1.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的4.2 、4.3 、4.4 。 型式检验每六个月进行一次,当原材料供应厂家改变时,须进行型式试验。 6.2 每批聚酯带须由质检部门按出厂检验规则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出厂时应附有产 品检验合格证。 6.3 试验结果任一项不符合要求时,应任取双倍速试样重复试验若其中仍有一项不符 合要求时,则判该批聚酯带为不合格品。但允许从不合格批量产品中逐卷检验以选出其中的合格品。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聚酯带应卷绕在硬质塑料芯上。 7.2 包装箱上应标明:生产厂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制造日期、净重、 执行标准编号,并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同时在箱体上应标有“防潮”、“防冲击”标志。 7.3 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受潮和机械损伤。 7.4 聚酯带应贮存在干燥而洁净的室内。不应靠近火源、暖气,免日光直射,产品贮 存期为一年。
 
 

打印本页 || 返回
 
 
 
 
企业新闻 | 产品展示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C) yzhuidong.com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二桥西工业园(邮编:225800)
联系人:徐经理 13511709229 电话:0514-88283195 苏ICP备150135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