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山阳镇二桥
工业集中区
邮箱:sale@yzhuidong.com
电话:0514-88283195
手机:13511709229
汇东首页》企业新闻
 
电缆用铜塑复合带的生产标准
 最新动态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4-30 7:38:43 阅读:2261

电 缆 用 铜 塑 复 合 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经粘合剂粘合并通过机械分切加工成的电缆用铜塑复合带(以下简称铜塑带)的范围、规格、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对屏蔽性能要求较高的特种电缆使用的铜塑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勘误的修订版)适用于本标准。 GB/T 5187-2008 铜及铜合金箔材 GB/T 2951.11-2008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1部 分:通用试验方法 厚度和外形尺寸测量 机械性能 试验 YD/T 723.1-2007 通信电缆光缆用金属塑料复合带 第1部分:总则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3 规格 3.1 铜塑带规格的表示方法如下: Cu PET □ □ 宽度 (mm) 厚度 (mm) 聚脂 (mm) 铜箔 (mm) 3.2 型号示例 铜塑带,标称厚度为0.055mm,标称宽度为30mm,表示为: Cu PET 0.055×30 Q/321023KZB 02-2010。 4 要求 4.1 原材料 4.1.1 铜箔 铜塑带所用铜箔应符合GB/T 5187-2008有关规定,宜采用牌号为:T2,状态为M。 4.1.2 聚酯层 聚酯表面应平整光洁、无污垢、皱折和导电杂质,允许有晶点存在。 4.2 外观 4.2.1铜塑带应连续紧密复合,其表面应平整、光洁、无污垢、无气泡、皱折,以及无其他机械损伤,边缘应整齐无破损。 4.2.2铜塑带卷绕应紧密,在竖直使用时应不松带、跨带。 Q/321023KZB 02-2010 4.2.3铜塑带放带时,应不自粘,边缘应无明显的波浪形(俗称荷叶边)。 4.3 尺寸 4.3.1 铜塑带成卷直径应不大于300 mm。 4.3.2 铜塑带宽度允许偏差标准宽度的±0.20 mm。 4.3.3 铜塑带厚度及偏差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铜塑带厚度及偏差 铜塑带厚度 (mm) 铜箔厚度 (mm) 聚脂厚度 (mm) 备注 0.055±0.005 0.025 0.025 其他各种规格及型号可以定做,按厂方需求生产。 0.070±0.007 0.035 0.035 4.4 机械性能 铜塑带的机械性能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铜塑带机械性能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指标 1 抗拉强度 Mpa ≥80 2 断裂延长率 % ≥5 3 粘结(剥离)强度 N/㎝ ≥2.8 4 耐水性(68℃*168h) N/㎝ ≥2.8 5 耐石油膏(68℃*168h) 铜箔与聚酯间不分层 通过 5 试验方法 5.1外观检验 在自然光线下用目测(正常视力)法进行,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中4.2的规定。 5.2宽度 用钢尺或游标卡尺测量,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中4.3.2的规定。 5.3厚度 取约1米试样,用精确到0.001㎜的千分卡沿复合带中心线每隔150㎜左右测量其厚度值,共测5点,取平均值,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中4.3.3的规定。 5.4抗拉强度 按GB/T 2951.11-2008的规定进行,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中4.4的规定。 5.5断裂伸长率 按GB/T 2951.11-2008的规定进行,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中4.4的规定。 5.6粘结强度 按YD/T 723.1-2007得规定进行,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中4.4的规定。 5.7耐水性 按YD/T 723.1-2007得规定进行,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中4.4的规定。 5.8耐石油膏 按YD/T 723.1-2007得规定进行,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中4.4的规定。 6 检验规则 6.1 铜塑带应进行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 6.1.1出厂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的4.2 4.3的规定。 6.1.2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的4.2 4.3 4.4的规定。 型式检验每六个月进行一次,当原材料供应厂家发生改变时,须进行型式检验。 6.2 每批铜塑带须由质检部门按出厂检验规则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出厂时应附 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6.3试验结果任一项不符合要求时,应任取双倍速试样重复试验若其中仍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时,则判该批聚酯带为不合格品。但允许从不合格批量产品中逐卷检验以选出其中的合格品。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7.1铜塑带应紧密卷绕在硬质塑料管芯上,管芯内径为57mm。根据供货合同,可以定做其他规格的管芯。 7.2包装箱上标明:生产厂家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净重、执行标准编号,并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同时在箱上应有“防潮”、“防冲击”标志。 7.3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受潮和机械损伤。 7.4 铜塑带应贮存在干燥而洁净的室内,不应靠近火源、暖气,避免阳光直射,产品贮存期为三个月。
 
 

打印本页 || 返回
 
 
 
 
企业新闻 | 产品展示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C) yzhuidong.com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二桥西工业园(邮编:225800)
联系人:徐经理 13511709229 电话:0514-88283195 苏ICP备15013503号